前几日,“大兴网友打卡大兴”活动来到首图讲坛,众网友们现场聆听了知名专家对南海子历史文化的解读,并观看了“古苑宸迹”特展,一起感受源远流长的南海子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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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子文化”作为咱大兴的一张响亮名片,是一座蕴含着悠久历史和人文内涵的文化宝库。
今天,土著哥就给小伙伴儿们带来一篇有关南海子文化的探究文章,《清末“龙票”----到底见证了什么?》,作者是王青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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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八十年代,大兴档案馆名誉馆员李丙鑫老师,在中科院图书馆发现了 一张“南苑督办垦务局执照”,即俗称的“龙票”,毫无疑问,这张“龙票”即是 清末皇家拍卖南海子内荒地的直接证据。而遗憾的是:“龙票”作为可以研究清末相关历史内容的第一手资料,***当年抄录原文刊发后至今,无人做更深入的探究。“龙票”到底见证了什么?其背后又有着怎样的历史细节?现笔者根据新的材料及“龙票”内容、试解清末皇家卖地原因及其奇葩的卖地规定,望专家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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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卖地原因
清末皇家之所以卖地最通俗易懂的原因便是咸丰朝以后,内忧外患日益严重,导致清政府财政严重危机(仅庚子赔款就高达4/5亿两白银)、国库空虚。但是,仅凭卖掉南海子(210平方公里)的土地就能解决清末的财政危机吗?否!那么清末皇家卖地一事便另有隐情。
在清末齐如山所著《齐如山文集第十卷》所述中,我发现了另外的原因——慈禧要盖洋楼!
当年的齐先生是在清政府的“***各国事务衙门”上班,他了解皇家卖地一事的原因不足为奇,在书中他是这样记述的:
西太后虽然这些年住在皇宫内院,但没住过洋楼。听说外国的洋楼都好得不得了,所以也想盖一所洋楼,但此已是在光绪庚子赔款以后,各省的财政固然都已很拮据;而西后固然不好意思冠冕堂皇地对大臣说,她也有点不敢,怕吃了碰,于面子不大好看,只好和内务府嘀咕,所以皇家卖地一事是内务府总管出的主意……因当时这个南苑归内务府所管。总管便联络太监和西太后说,南苑本为养野兽预备***之所,自光绪十几年,永定河决口,围墙坍倒,所有野兽尽行跑走,南苑早已无用,何不把这一大片地卖给民间耕种,得款用于修建洋楼,不但宫中方便,化无用为有用,民间亦感德不浅。
(康熙南巡始行南海子)
西太后自然甚是高兴!就命内务府负责办理此事,这里面当然也少不了太监。内务府便联系了申昌木厂共同筹划,此事并未堂堂皇皇地正式归部院办理,总算是内务府偷偷的办成了,各部也不便过问,一切放地、丈量、估价收款等事项,都归申昌木厂经手。
齐如山的这段记载有多少可信度呢?从后来许多事情得到了印证来看,可信度是非常高的。
现在看来,光绪皇帝是替西后背了黑锅,是这个时刻不忘“乐呵乐呵”的慈禧想住洋楼了,底下的一帮人也想借机捞点钱而出的主意。南海子的“荒地”就这样被一帮不怀好意的人,在背后撺倒着给卖了!卖了!
皇帝卖地可是天底下第一次,和民间有何不同?我们看看“龙票”上“招佃章程”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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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地规定最奇葩
(一)、原文:南苑督办垦务局为发给执照事照得本苑,奏准苑内闲旷地亩招佃垦荒认种以广生计等因,于光绪二十八年六月二十三日具奏。奉旨:依议。钦此。钦遵在案。当经本苑拟定招佃章程。
意思是皇家为了让更多的老百姓有生计,才把自己的荒地拿出来,招佃户来开荒,而不是皇家手里没钱了便如破落子弟一样靠着“卖祖业产”维持生活。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
为了使自己利益最大化,这些人饶过了国家机关,在光绪28年6月23日成立“南苑督办垦务局”,专门处理此事;为了自己的权益有保障发行了“龙票”,由管理南苑的机构“奉宸苑”代表皇家盖章有效,以后凭此执照更换正式的地契。
(二)、原文:所有招佃认垦之人,既以八旗内务府以及顺直绅商仕民人等,旗人取具图片,绅民取具切实具结,始准领地,均以10顷为制不得逾数。
意思是:谁符合条件呢?这是关键条款。满人八旗内务府,北京顺天府的和直隶地区今天绅(乡绅)、商人、仕(字意是当官的人)、民(老百姓)可以,别的省籍人士给排除了。这条明显就是给内务府的人和太监预备的,因太监基本是直隶府的人。
怎么确认资格呢?旗人直接拿取具图片(类似今天身份证)看看就行,而绅民要认真核实确认。这个规定也把许多直隶的***给拒之门外了,因为趁着核实身份的功夫,太监们进水楼台早把地占下了。
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但是制定法律时就不平等,这些人玩这个把戏是谙熟的。
最多一个人可买多少地呢,十顷1000亩,为何要有***?实际是内部的人都想捞点好处。
(三)、原文:地力本有肥瘠之分,应缴押荒等银厘,定上中下三等,至将来生科亦按三等分上下忙开征,倘有玩劣之户拖欠钱粮,即将地亩收回,另行招佃认种。
意思是:地价按三等付钱,这个还是比较讲道理,但是在具体操作上,还是有猫腻,就是怎么评判哪个是好地呢?上等说成下等的,差好多钱的,这个空子可不小!以后换地契后也是按最初的级别缴纳税款,这有利于买家的条款,把好处延续到子孙后代了,看看这些人的贪婪!
买地人要是耍赖不给钱呢,就收回来另行招租给别人种。敢和皇上耍赖的,还要脑袋吗?现在就有,只能证明大清衰微了。
(四)、原文:招募佃户宜有栖身之所,准其自盖土房,不准自建高阁大厦及洋式楼房,亦不准私立坟墓,违者究办。
意思是:佃户要盖房,必须盖土房这样一推就倒的临时建筑,高楼大厦不许建。因为南海子里还有四大行宫,都不是高楼,农村盖房谁家高过一砖都不行,佃户还要压皇帝一头吗?另有安全因素,你要是在楼上天天看着我在行宫里,隐私是小,安全是大啊。
洋楼更不容许,现在的危机都是洋人惹的祸,看见洋房子就想起了可恨的洋人。打不过洋人没办法,不许佃户盖洋房皇帝还是说了算的。
人死后,不许私立坟墓,你平头百姓埋皇家之地,有损皇家威仪。那埋那里呢?不管!所以最初是深埋,要是不听话,就会查办你,这是皇家的特权。
(五)、原文:苑内一经开荒,人烟稠密,不免有贸易经营。惟须禀明听后指示空闲地址,不准毗连结成市镇,亦不准开设烟馆赌局,违者定行究办。
意思是:开禁后,肯定商业要伴随而来,但要在指定空闲的地方设立,不许互相挨着建设形成大的市镇,其原因一是南海子坐落在龙脉的南延线上,如切断了龙脉可不是小事;二是皇帝这次开禁只是权宜之计,等国力强大了还要恢复原貌,要是有成规模的市镇,在强制***容易激发民变,不如最初就不让建。。这个规定,造成了海子里没有大型的商品集散地和地标性的市镇,老百姓赶大集,还要到周边的马驹桥或青云店。
更不准开烟馆赌局,反映出这是当时市镇的标配,是社会的缩影,但这里还是皇家圣地,不容玷污。
(六)、 原文:垦户如有不愿承种者,即将地亩交还,应俟生科后体察情形办理,如有更佃等情,务须呈明换给执照,倘有私相租佃,借端影射,一经查出,定按原交押荒加倍科罚。
意思是:垦户如有反悔的,把地交回来,等换地契时再根据具体情况,如退还租金等来处理。更换佃主的必须要报告,换发新执照,如果私自转租的,要加倍处罚,很明显,土地不允许私自转让。
(七)、原文:认垦之户各亦循规蹈矩安分农业,其雇觅佣工亦宜慎选良善者,倘有不法之徒寻衅生事搅扰,立即严拿惩办。
意思是:规劝认垦的人,要踏踏实实的干农业,选的佃农必须是良民,如果有不法之徒***的,一定严惩不待!
通过以上具体规定来看,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防止乱开乱垦的作用,但违反合同要“严办”的***条款,确实吓唬住了一些不明底数的人参与,除了皇帝耍余威外,该是那些背后操纵的人为自己多捞好处把条款定严苛了,以至没有发现一般民众购地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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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地都卖给谁了呢?
(一)、内务府及近大臣等 如庆亲王奕劻建的九如庄;
(二)、亲近的太监等人数最多,占地数量最多。
如李莲英,占地范围“南街,西广德,德茂”一万四千亩。在旧宫村西侧建起了富家庄。
(三)、商号等 如申昌木厂的四合庄
南海子范围内总共可耕土地大约十五万亩,李莲英霸占了近十分之一!突破了10顷的***,看来圣旨在他眼里早是废纸了。
这十五万亩的地如果保守的都按二等地算,大概也要有30万两白银。这些地归内务府管理,其中何处是沃土肥田,何处是低洼盐碱,都一清二楚,好地大部分归了他们。还有一部分归了太监,最有权势的大太监只要地没给钱,再加上以好充次,最后也没收上来几个钱。有三个二环面积大的南海子卖的钱,居然不够给慈禧盖“海晏堂”!足可窥见清政府上上下下的***了。***后“海晏堂”改为“居仁堂”,成为袁世凯的“大***府”!谁想到,表面光鲜的“居仁堂”,确是典型的***工程,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作为危房给拆除了。
一张小小的“龙票”,见证了慈禧的骄奢***逸、光绪帝的无奈、内务府大臣及太监的贪婪,也见证了诺大的南海子换来的竟是一片瓦砾而已!
大清的***,就如同这华丽的居仁堂,***在了骨子里,焉有不倒塌之理!?
来源:大兴报、北京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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