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内容提要/第一部分:概述及预备知识P5 第二部分:通用安全技术规程基本内容P25 第三部分:土建施工安全规程基本内容P130/2/第一部分:概述及预备知识 1、标准修订 (1)依据。根据水利部关于下达2003年第四批***水利基建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的通知(水规计2003540号)安排,对原能源部、水利部1988年7月1日颁布的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 267-1988)(以下简称原标准)进行修编。 (2)原由。原标准对规范、随着水利水电施工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被广泛应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继而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为保证标准的先进性 、实用性、可行
2、性,有必要对原标准进行修改和完善/3/3)目的 保证标准的适应性 、实用性、可行性;规范作行为,保证安全施工,从而达到: 员工健康不受到危害;人身不受到伤害;财产不受到损失; 环境不受到影响或破坏之目的。 (4)修订变化 1)将原标准一分为四。即 “四个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SL3982007); 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SL3992007); 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40020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SL4012007/4/2)“四个规程”相互关系 相互联系,互为补充; 相对***,各有侧重; 处理解决具
3、体问题时,配套使用/5/3)修订新增章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主要对原标准的第一、二、四、五、十二、十五、十七篇等内容进行修编的,增加以下章节: 施工排水( SL398 -3/8):涉及施工排水规划布置、土石开挖施工、场地排水等; 现场保卫( SL398 -3/10): “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确保稳定”; 封闭管理,设置控制区; 人员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等。 安全防护设施( SL398 -5):高处作业防护;施工脚手架;施工走道、栈桥、***、栏杆;个人防护用具用品等。 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运行 (SL398 -6):砂石骨料、混凝土生产、垂直运输设备安全。 ***与气割
4、( SL398 -9):***设备、电焊与气焊、割及气瓶安全/6/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主要对原标准第六、七、八、九、十篇内容进行修订,增加了以下章节: 土石方填筑( SL399 - 3):共八节。施工安全监测、施工支护等。 碾压混凝土( SL399 - 6/7 ):真空溜管、核子密度仪、振动碾压等。 沥青混凝土( SL399 - 7 ):制备;面板、心墙施工;其它施工。 砌石工程(SL399 - 8 ):基本规定;干砌;浆砌;坝体砌筑等。 堤防工程( SL399 -9):基本规定;堤防施工;防汛抢险施工。 疏浚与吹填工程( SL399 -10):基本规定;排泥管线架设;施工设备调遣;
5、疏浚施工;吹填施工;水下***作业。 渠道、水闸与泵站工程:( SL399 -11 )渠道;水闸;泵站。 拆除工程( SL399 -13):基本规定;建(构)筑物拆除;临建设施拆除;围堰拆除/7/5)新标准、新要求 1) “四个明确”、“四个强调”。 四个明确: 明确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以“业主为主导、设计为先导、监理为督导、承包商为主体”的安全管理机制( SL398 -1/0/4)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明确了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安全基本职责; ( SL398 -1/0/51/0/14) 明确了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统一协调管理***构成; ( SL398 -1/0/4) 明确了水电工程施工安
6、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 SL398 -1/0/51/0/14/8/四个强调: 强调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责任制)和“五同时”、“四不放过”基本原则; 强调了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新进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等); 强调了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如安全检查监督、“***教育”、安全措施制定及审批、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控制及应急救援预案等基础管理工作; 强调了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保证作用/9/2)安全生产费用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
7、基本原则: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 提取依据: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取。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 房屋建筑工程为2/0%; 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机电安装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矿山、危险品生产、道路运输等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略/10/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六方面)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危险品生产安全设备设施; (车间、库房的监测、监控、通风;防火、雷、***、渗漏、腐、静电等)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设备设施;(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 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个人安全防护
8、物品; 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 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监控;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意外伤害保险直接计入成本;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不在安全费用之列/11/4)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其提取、使用管理程序及职责、权限; 建立安全费用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使用; 优选安排政府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的所需费用; 接受政府财务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12/2、有关术语 (1)三同时( SL398 -2/0/2)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9、产和使用。 (2)***安全教育(SL398;1/0/7) :是指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厂(矿)、车间(队、工区)、班组***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时间:一般从业人员24学时,危险行业72学时;同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培训要求:人员、时间、内容、效果落实) 。相关规定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3号令 。 (3)四不放过( SL398 -2/0/4) :是指在事故处理中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13/***安全教育基本内容 一、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
10、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危险行业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二、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 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 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
11、)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14/4)五同时( SL398 -1/0/8) :各级***员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危险源: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6)危险源辨识( SL398 -2/0/2) :是指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7)特种作业( SL398 -2/0/6)
12、:由国家认定的,对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15/特种作业范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附录特种作业目录,2010年7月1日实施 ): 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金属***、切割作业。含***工,切割工;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13、)。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安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16/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作业。含地面工程***、井下***工; 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矿山救护作业;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
14、民用***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经国家批准的其它作业/17/8)特种设备( SL398 -2/0/13) :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特种设备范围见国家质检总局 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文) (9)隐患( SL398 -2/0/5) :泛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 (10)三定四不推:三定是指隐患整改中,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四不推是指整改中,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厂部、厂部不推给上级部门。 隐患整改应闭合管理。 隐患整
15、改应坚持:消除;降低;个人防护原则/18/11)高处作业( SL398 -2/0/7) :凡在***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的高度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级: 2至5m时,为一级为高处作业; 5m以上至15m时,为***高处作业; 15m以上至30m时,为***高处作业; 30m以上时,为特级高处作业。 (12)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消防保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13)国家现行安全管理体制: 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19/14)危害公共安全罪及刑事责任追究(刑法131139条) a、重大飞行事故罪:(刑法13
16、1条)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处三年以下或拘役;飞机坠毁或人员死亡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特大事故死亡40人及以上) 。 b、铁路营运安全事故罪: (刑法132条)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特大事故死亡50人及以上) c、交通肇事罪: (刑法133条)因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特大事故死亡30人及以上) d、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17、: (刑法134条)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重大死亡事故:一级30人以上;***1029人以下;***39人以下重伤19人以上;四级二人以下、重伤19人以下/20/e、重大事故责任罪: (刑法135条)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f、危险物品肇事罪: (刑法136条)违反***性、易燃
18、性、放射性、***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g、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刑法137条)建设单位、设计单 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21/h、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刑法138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后
19、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i、消防责任事故罪: (刑法139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j、安全事故责任渎职罪: (刑法397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本法另有规定的,依
20、照规定/22/第二部分:通用安全技术规程基本内容 1、现场布置 P26 7、施工脚手架P60 2、施工道路 P32 8、高处作业P85 3、职业卫生 P38 9、施工防护设施P86 4、工程防汛;P39 10、施工防火防爆P100 5、施工排水 P41 11、大型施工设备、起重作业P104 6、施工用电 P43 12、***与气割P123/23/第二部分:通用安全技术规程基本规定(SL398) (一)现场布置(3/2) 1、基本原则 统一规划,分区布置,封闭管理; 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安全上可靠; 有利文明施工(3/9) ,有利安全生产,有利施工管理。 注重现场布置,克服“重施工,轻布置”思
21、想/24/2、区域布置,封闭管理 分区布置:按功能划分;施工、生产、办公、生活和仓储区等。细化布置作业面; 封闭管理;主要施工、生产、办公、生活区应隔离封闭(如大坝、堤防、导流工程等,如示图) ; 项目部、主要施工和生产厂区进出口明显位置应设置: 单位(工程项目)名称; 主要负责人; 工程概况; 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平面图等标示牌/25/封闭隔离栅示图/26/生产、生活、办公、仓储区大门示意图/27/3、施工布置要求 应与施工总体布置、工程施工顺序相适应; 应满足防火、防爆、防洪及环保要求; 各区域有合理排水系统(沟、管),并排水畅通; 施工设施布置应避开以下部位: ***地质或滑坡体危险部位;
22、 冲沟、危石、泥石流、雪崩等危险部位;(如图) 受土石方开挖***影响的部位; 其它存在危险因素的部位等/28/冲沟洪流形成的淤积/29/二)施工道路(3/3) 1、道路防护设施 陡坡临边应设置钢筋混凝土防撞墩(或连续防撞墩)、波形或柔性钢护栏、隔离墩等; 急弯等危险路段应设有减速带; 设置截、排水沟和拦淤设施; 道路边坡上方有滚石时,应采取柔性防护网相关措施; 根据实际设置交通安全标志、标牌/30/2、永久道路(工区主干道): 混凝土路面,设路灯; 按国家标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及施工区域指示标牌; 交通繁忙路口应设置红绿指示灯; 根据实际设置道路防护设施;(如图) 危险地段应有人指挥/31/施
23、工道路临边防护/32/3、机动车临时道路 施工临时道路布置 路基坚实,边坡稳定。碎石或混凝土路面,路面平整、无积水、无扬尘; 单车道宽度不小于4m,转弯半径15m;纵坡8%,特殊部位不大于15%; 陡坡、临空边缘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墩、挡墙等防护设施; 出渣道路应结合岸坡开挖布置岔道,构成各作业区的出渣回路。 道路应经常清扫、维护保养,保持路面完好/33/4、临时桥梁(含索桥)、人行便桥、栈桥 应根据其用途、荷载及技术、安全规范进行设计。投入使用前应经验收合格; 交通临时桥梁的宽度,不应小于允许通过最大车辆宽度的1/5倍; 人行便桥和边坡栈桥,宽度不小于1/2m; 临时桥梁、便桥、栈桥应限
24、载及其措施; 设置防护栏杆、使用安全规定及标志; 临时桥梁应有人值班/34/5、施工交通隧道: 洞口应有防护措施; 单车道宽度不小于3m/ 双车道不小于5m; 临时通道与洞室的交角尽量为90度; 长度达100m以上隧道应设有照明; 设有排水系统,并保持畅通; 设有通风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 隧道标识及交通安全标志/35/三)职业卫生及环境保护(3/4) 1、对产生粉尘、噪声、有***有害物质及危害因素的施工作业场所,应制定并实施职业卫生及环境保护措施。 2、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员工健康档案,从事粉尘、有***、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3、对产生粉尘、噪声、***物、辐射等危害因素的施工
25、作业场所,应实行评价监测和定期监测制度: a、粉尘作业区至少每季度对粉尘浓度测定一次; b、***物作业点至少每半年测定一次; c、噪声作业点至少每季度测定一次; d、辐射每年测定一次。 4)控制施工生产中粉尘、噪声、废渣、废水的产生及排放,应进行有效回收处理/36/四)工程防汛(3/7) 1、思想保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2、工作保证:早计划、早安排、早准备、早落实。 3、措施保证: ***保证:建立防汛***网络机构。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工程防汛统一协调工作。各参建单位建立相应***机构。 制度保证:建立完善与防汛有关的规章制度。如防汛责任制、监督检查制度
26、、值班制度、防汛信息反馈制度、防汛纪律及汛期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等/37/技术保证:设计方案、防汛措施。(包括度汛标准论证,大坝及泄水建筑物安全鉴定,非常泄洪设施、防汛***、水文气象预报、通讯系统、道路运输系统、防汛器材及抢险救灾等内容。根据设计已确定的当年防洪度汛标准,制定工程防洪度汛措施方案、防汛应急预案) 资源保证:人力、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配置到位。 道路保证:内外道路保通措施到位。 通讯保证:多种内外通信联络方式。 信息保证:信息反馈渠道畅通、准确/38/五)施工排水(3/8) 1、施工区域排水系统规划布置应合理,并应满足施工安全和防汛要求; 2、土质边坡、坑槽开挖的施工排水设施,应在施
27、工前做好地表外围的截排水设施,防止地表水对边坡危害; 3、石方开挖,在注重区域施工排水的同时,应重视工作面排水(如集水井设置、抽排水设备配备及能力等,特别是廊道内); 4、不应忽视砂石料场、弃渣场排水设施(安全和环保需要,如图示); 5、加强对排水系统及设施的检查、维护管理,保持排水设施完好和排水系统的畅通。 6、注意几点:截水沟距坡顶开口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m;排水明沟距道路、边坡距离不应小于1m;排水管路敷设不应妨碍施工和交通/39/渣场坡面排水系统/渣场坡面排水系统/40/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4) 1、施工用电管理 建立、健全用电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用电安全负责人。 施工用
28、电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设计(或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审批后实施。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临时供用电线路、设施施工完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应按规定要求,开展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及使用维护管理/41/2、施工用电系统 TN-S: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 施工现场中性点直接接地临时用电系统,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见图示);实行“***配电、两级保护”。 即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器 。 TN-S系统中的PE线(保护零线)上不得装设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等,并应保
29、证其良好电气连接。 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开关箱,并符合“一机、一闸、一漏”要求/42/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如图)/43/专用变压器供电时TN-S接零保护系统示意/1工作接地;2-PE线重复接地;3一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L1、L2、L3相线;N工作零线;PE-保护零线;DK-总电源隔离开关;RCD-总漏电保护器(兼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T-变压器/44/3、接零与接地 保护接零 定义:将电气设备在正
30、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变压器中性点引出的工作零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这种方式称为保护接零。 保护接零主要是用于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供电系统中的电气设备。 作用:通过设备外壳形成该相线对零线的单相短路回路,该短路电流较大,足以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使熔丝熔断、保护装置或自动开关跳闸,从而切断电流,保障了人身安全 。 强制规定: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45/重复接地 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中,为确保保护接零方式的安全可靠,防止零线断线所造
31、成的危害,系统中除了工作接地外,还必须在整个零线的其他部位再进行必要的接地。这种接地称为重复接地/46/保护接地 定义:保护接地是指将电气设备平时不带电的金属外壳,用专门设置的接地装置实行良好的金属性连接。 作用:是当设备金属外壳意外带电时,将其对地电压***在规定的安全范围内,消除或减小触电的危险。 保护接地常用于低压不接地配电网中的电气设备/47/4、配电箱、开关箱安装 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箱配电。 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加护套或对进出线口采取绝缘措施。 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装设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水平距离不超过3m。 配电箱、
32、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室内装设高度为1/2m;室外不低于0/5m,并有防雨措施;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在支架上。 配电箱与开关箱应有防雨、防尘、防砸措施/48/5、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装置 总配电箱、分电箱应装有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 开关箱内电源控制开关,在任何情况下应能保证对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闸刀)。 配电箱、开关箱外壳必须保护接零,保护接零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应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49/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时间: 额定动作电流:末端漏电保护器(开关箱)的额定动作电
33、流不应大于30mA 。 额定动作时间:末端漏电保护器(开关箱)的额定动作时间应0/1s; 两级保护额定动作电流(In) 和时间选择: 上一级漏电保护器(In1)应是下一级漏电保护器额定电流(In2)的2倍;即 In12In2 上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时间延时为0/2s。 潮湿环境的漏电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 15mA;额定动作时间 0/1s/50/6、配电箱、开关箱使用与维护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均匀标明其名称、用途、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维修,并有专人巡视检查及维护; 总配电箱、分电箱、开关箱操作顺序: 送电:总配电箱分电箱开关箱; 停电:开关箱分电箱总配电箱。 工作结束时,
34、应切断电源,开关箱上锁/51/7、线路架设及电缆敷设 电杆埋设深度应不小于杆长的1/10+0/7m(1/6杆长); 施工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敷设时,高度不低于5m;线路不得随地面敷设; 作业面的用电线路高度不低于2/5m;作业面应使用橡胶电缆线; 电缆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在电缆上下铺设5厚的细砂后,填筑保护层。埋设的电缆线路应有明显标志。 埋地电缆穿越建筑物、道路及易受机械损伤等部位时,对进入地下或引出地面处的电缆,应从地面2/0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保护/52/8、行灯照明安全电压等级及选用 安全电压等级:42、36、24、12、6V。 安全电压选用: 一般较干燥场
35、所行灯照明电压为36伏; 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照明电压不得大于24伏; 特别潮湿和导电良好场所,如廊道、锅炉、压力容器内,其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伏/53/9、防止直接触电安全技术措施 绝缘:良好的绝缘是电气设备和线路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也是保证安全的重要措施。 屏护:如采用围墙、遮栏或保护网罩等措施将设备带电部分隔离,避免人员从任何方向接触带电部分。屏护装置及措施应与安全标示、灯光、音响信号配合使用 。 间距:确定并保持与带电体一定安全距离,是防止直接触电重要措施。 当机械设备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或通过时,其最高点与高压线之间的安全距离达不到要求时,应当停电作业,或采取屏障、遮拦、保护网等
36、安全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54/10、防止间接接触电安全技术措施(P35) 接地、接零。系统保护;设备保护。线路保护(有保护装置,如自动开关、熔断器等)。 漏电保护器。 电气隔离。如隔离变压器。 双重绝缘。设备绝缘本身具有双重绝缘功能。即工作绝缘(设备正常工作的基本绝缘)与保护绝缘(当工作绝缘损坏时,防止设备外壳意外带电)。称为级设备。 提示性安全措施: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标志、信号及报警装置等/55/11、触电急救基本要求及方法 电流对***的伤害:电击、电伤。 影响***触电伤害程度的因素: 电流强度:摆脱电流10mA;致命电流3050mA; 持续时间:持续时间越长,即是电流在810m
37、A,也可致人死亡; 电流流经途径:电流流经***途径不同,其受伤害程度不同。电流从左手胸时最危险;左手右手危险、手脚;脚脚危险性相对小些; 电流频率:25300赫兹;工频交流电对设备合适,对人最危险; 身体状况等/56/触电急救基本要求 发现有人触电时,切忌惊慌失措、束手无策。 应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解除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动作应迅速、方法应得当并注意自身安全。 应根据触电者具体情况实施现场急救,并及时通知医务人员前往现场急救(先救后送)。 做好送往医院准备工作。 现场急救方法: 呼吸停止,心跳存在: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 抢救; 呼吸存在,心跳停止:采用胸外心脏挤压法抢救; 呼吸、心跳均已停止:采
38、取心肺复苏法抢救。采取口对口呼吸、胸外心脏挤压法交替施救措施(先通畅气道)/57/七)施工脚手架(5/3) 1、相关标准: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 ;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28;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等/58/2、脚手架施工安全管理 脚手架搭设和拆除施工方案(包括设计、图纸及安全技术措施、作业程序指导书等)应报送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并经过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实施。 脚手架高度超过25米时,应经专门设计并经批准。 脚手架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脚手架搭设、拆除施工全过程中
39、,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现场应有人监护/59/3、脚手架荷载 永久荷载(恒荷载): 结构自重:包括立杆、纵横水平向杆、剪刀撑和扣件等自重。 配件自重:脚手板、栏杆、挡脚板、安全网等自重。 可变荷载(活荷载): 施工荷载:包括作业人员、器具和材料等自重; 风载荷。 施工均布活荷载标准值: 装修脚手架:2kN/; 结构脚手架:3kN/(原 SD 267-88 为2/7kN/ )/60/1一外立杆;2-内立杆;3一横向水平杆;4纵向水平杆;5一栏杆;6挡脚板; 7一直角扣件;8一旋转扣件;9连墙件;10横向斜撑;11一主立杆;12-副立直; 13一抛撑;14-剪刀撑;15一垫板;
40、16纵向扫地杆;17一横向扫地杆/61/4、脚手架基本术语 结构脚手架:用于砌筑和结构工程施工作业的脚手架。 装修脚手架:用于装修工程施工作业的脚手架。 敞开式脚手架:仅设有作业层栏杆和挡脚板,无其它遮挡设施的脚手架。 横向水平杆:沿脚手架横向设置的水平杆。 扫地杆:贴近地面,连接立杆根部的水平杆。 连墙件:连接脚手架与建筑物的构件。 剪刀撑:在脚手架外侧面成对设置的交叉斜杆。 立杆步距(步):上下水平杆之间的距离。 立杆纵距(跨):立杆纵向之间的距离。 主节点: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三杆紧靠的扣接点/62/脚手架基本构造图/63/64/5、脚手架基本构件及基础要求 构件及要求 搭设前应
41、经验收合格。不得使用弯曲变形、裂纹、滑丝及报废等构件; 钢管质量应符合碳素结构钢Q235-A级钢的规定; 钢管上严禁钻孔; 扣件应为可锻铸铁,不应采用钢板冲压,并符合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规定 。 脚手架基础要求 应坚实;(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脚手架安全) 设有排水沟/65/6、脚手架稳定性与搭设安全技术要求 a、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一般情况下,整体失稳是脚手架的主要破坏形式(示图)。 当脚手架以相等步距、纵距搭设,连墙件设置均匀时,在均布施工荷载作用下,立杆局部稳定的临界荷载高于整体稳定的临界荷载,脚手架破坏形式为整体失稳。 当脚手架以不等步距、纵距搭设,或连墙件设置不均匀,或立杆负荷
42、不均匀时,两种形式的失稳破坏均有可能/66/1一连墙件;2一失稳方向 图 双排脚手架的整体失稳/67/搭设时的稳定性: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杆件以上二步。 b、搭设安全技术要求 立杆搭设:严禁将48与51的钢管混合使用。 立杆底座(垫块)、扫地杆; 立杆接长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试验证明,对接比搭接的承载能力大2/4倍) 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顶层顶步搭接时,其长度不应小于1米,且不少于2个扣件固定; 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68/纵向水平杆搭设(见图7/5-3、4) : 纵向水平杆宜用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 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
43、不宜小于3跨; 采用搭接时,其长度不小于1m; 横向水平杆搭设(见图7/5) :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严禁拆除。(拆除、挪作它用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靠墙一端至墙装修面的距离不大于100/69/图7/5-3、4 横向水平杆布置(a)接头不在同步内(立面); (b)接头不在同跨内(剖面)1一立杆;2纵向水平杆;3一横向水平杆/70/剪刀撑搭设:(见图7/5-5) 每道剪刀撑的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小于6m;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一般在4560之间,剪刀撑跨越立杆最多根数应在57根之间。 剪刀撑斜杆连接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m/并用不
44、少于2个扣件固定。 高度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由底至顶连续;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距离不大于15m。 24m以上的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71/图7/5-5 剪刀撑布置/72/边坡处理施工脚手架/73/连墙件搭设:(引起脚手架倒塌事故,几乎都与连墙件设置有关) 连墙件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当采用规范规定的构造尺寸时仍应计算)。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 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部位。拉 筋应采用两根以上直径4mm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时不应少 于2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小于6
45、mm的钢筋。 连墙件应靠近主节点(即:立杆、纵向水、横向水平杆三杆 紧靠的扣接点),距主节点距离应 300。 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 连墙件垂直间距不应大于4m。 每根连墙件覆盖的面积: 双排脚手架高度50m时,应27 ; 双排脚手架高度50m时,应40 ; 单排脚手架高度24m时,应40/74/扣件设置: 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扣件拧紧力矩不小于40N/m,不大于65N/m; 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见示图)、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75/1一螺母;2垫圈;3
46、一盖板; 4螺栓;5一纵向水平杆;6立杆。 直角扣件/76/脚手板要求: 冲压钢制脚手板:合格证、无裂纹、开焊与硬弯;涂防锈漆。 木脚手板:杉木或松木;厚度50;宽度200。 竹脚手板:楠竹或毛竹制成竹串片板。 脚手板搭设: 脚手板应铺满,并用铁丝固定; 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脚手板长2m可采用二根水平杆支撑); 脚手板对接铺设时,接头处必须在横向水平杆上,脚手板外伸长取130150;(见示图) 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处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伸出横向水平杆长度应100。 脚手板***长度取150,并用铁丝固定。(见示图/77/a、脚手板对接示图 b、脚手板搭接示图/78
47、/7、脚手架搭设阶段检查及验收: 搭设前作业环境检查; 基础完工后;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搭设到设计高度后。 8、脚手架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不仅限于此) 安全防护设施是否按要求设置并完好; 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有沉降、立杆悬空等现象; 是否超载使用/79/杆件的设置及连接、连墙件、剪刀撑、门洞桁架等是否符合要求; 扣件是否松动; 使用中严禁拆除以下杆件: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脚手架,特别是24m以上脚手架的立杆沉降和垂直度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脚手架上是否固定有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管等; 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9、
48、脚手架拆除过程安全控制(见表14/80/10、脚手架拆除(事故案例见后页) 拆除前要求: 拆除前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系统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方案和措施,并批准; 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拆除前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 清楚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拆除作业基本要求: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再拆出连墙件; 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49、拆除时,严禁将构件抛掷至地面; 拆除时,应有人进行安全巡视监护/81/案例:违章拆除脚手架发生安全事故/主要经过: 2001年12月17日上午10:30左右,某水电施工工地,一项目部职工带领7人在拆除泄洪孔事故门槽内排架过程中,门楣以上20米段突然垮塌,钟某等8人***,一人死亡,其余7人不同程度受伤。 主要原因: 1、在拆脚手架前将拉条全部割除。违反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拆除” ,“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的规定,是导致排架失稳垮塌的直接原因。 2、更改排架搭设方案,未经审核批准。排架搭设时将原设计16根立柱改为8根立柱,而增加拉条使排架与坝体连成一体的方案未经相关
50、程序审核,是导致排架失稳垮塌的重要原因/82/八)高处作业(5/2) 1、作业人员要求:经医生诊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不是疾病,不应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应实行“双保险”)。 作业面:悬空、临边等危险部位设安全网(安全网距作业面最大高度不超过3m,并随建筑物升高而提高);防护栏或警戒线、隔离防护棚等。 3、高处作业前安全检查: 作业条件检查:涉及人员、环境、设备设施安全等方面; 设施检查:安全网(带)、***、栏杆、脚手架、通道、马道等设施检查保证其符合安全要求; 设备检查:对高处作业使用的吊篮、升降机、电梯及其安全装置检查,保证其灵敏可靠。 遇
51、有6级及以上的风,严禁从事高处作业/83/九)施工安全防护设施(5) 相关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DL 5162-2002 防护栏杆、盖板、防护棚、钢斜梯、栈道、安全墩(墙)及连续防撞墙、防护挡墙等。 1、固定安全防护栏杆(见示意图) 材质:Q235钢管32;壁厚2; 尺寸:栏杆高度不低于15m,柱杆间距不大于2m,横杆间距不大于03m,栏杆下方设03m高的挡脚板; 栏杆颜色:杆件采用红白相间油漆喷涂/84/固定式临时防护栏杆示意图/85/临边固定栏杆图示/86/2、活动栏杆 施工安全通道、设备保护、危险场所、试运行区的区划和警戒等使用。 活动围栏应与警告示牌配合使用。 结构
52、型式(如图/87/3、盖板 2m以上的空洞不应采用盖板。设安全围栏和挡脚板,孔洞下部应张拉安全网。夜间用灯示警。 在打开孔洞盖板使用完毕后,必须盖上盖板。 盖板遗失,立即在孔洞四周设围栏和警示牌,夜间应增加示警灯。 4、防护棚、钢斜梯 在同一垂直方向同时进行交叉作业时,底层作业面上方应设置防隔离防护棚,其宽度应超过作业面边缘1m以上。 在施工道路、通道上方可能落物伤人地段以及隧道、施工用电梯、吊篮出入口处设防护棚,宽度不应小于通行宽度/88/防护棚示意图/89/踏步250,宽250/槽钢16/预埋件/416锚筋/416锚筋/栏杆扶手25钢管/A/A/A - A/角钢 L505/槽钢16/钢斜梯
53、/416锚筋/225钢管/90/5、栈道 由专业工程师设计,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审核,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搭设; 栈道入口处应悬挂栈道使用管理规定和安全警告标志,各出口处应悬挂安全警告标志; 栈桥宽度不小于1m;栏杆高度1/2m; 栈道与直(斜)梯连接处外边缘应用荧光漆涂刷5cm宽的防踏空标线;栈桥荷载不大于200kg/; 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91/栈道结构正视图/92/栈道结构剖面图/93/混凝土浇筑施工通道(栈桥、转梯/94/大坝混凝土施工通道/95/6、安全墩(墙)或连续防撞墙 悬崖陡坡处的机动车道路、平台等临边应设安全墩(墙)或连续防撞墩(墙),高度不低06m ,应采用钢筋混凝土修建
54、。 7、防护挡墙(或积石槽、防护栅栏) 作业面处于以下情况时,应设置挡墙(坎)或积石槽、防护栅栏: 不稳定体下部; 孤石、悬崖、陡坡下部; 高边坡下部; 基坑、深槽、深沟; 作业面上部(或下方)施工部位等/96/防护示意图/97/十)施工现场防火、防爆(3/5 ) 1、构成燃烧的三个必备条件(缺一不可): 有可燃物存在(如棉花、汽油等) ; 有助燃物存在(如空气、氧及强氧化剂等) ; 有着火源存在(如明火、或由摩擦、撞击产生的火花等) 。 2、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用火不当,火源失控; 可燃、易燃物管理不善; 工艺布置不合理; 电气设备状况***; 防火设施欠缺(如无防避雷、防静电措施); 违反
55、安全操作规程等/98/3、可燃液体的闪点: 闪点():是指可燃易燃液体的蒸汽(或可燃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遇到火星发生闪燃时的最低温度,称为该可燃易燃液体的闪点。 闪点是衡量可燃物的危险程度的一个重要参数; 闪点越低,可燃易燃物火灾的危险性越大。 可燃液体与易燃液体的划分: 闪点45的液体称为易燃液体。如甲苯-11;标准汽油-20;***、丁烷、己烷-20 。 闪点45的为可燃液体。如,煤油、松节油等/99/4、***极限() ***极限:可燃气体、可燃、易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物遇到火源产生***时的浓度范围。 ***下限:可燃气体(或可燃粉尘),可燃、易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的混合物,遇到火源产生***时
56、的最小浓度。 ***上限:可燃气体(或可燃粉尘),可燃、易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的混合物,遇到火源产生***时的最大浓度。 ***极限区间越大和***极限下限值越小,则液体的***危险性越大/100/例: 乙炔:***极限为1/582; ***:***极限为2/513%; 氢气:为480;苯/0/95/9;***/632% 。 乙炔瓶只能立放使用,不得卧放使用。(水平放置使用时,乙炔气会带出大量***,在瓶内形成空隙,容易侵入空气,造成***) 氧气瓶、乙炔瓶中的气体不得用尽,应留有余气。氧气瓶应留有0/1MPa0/2MPa余压;乙炔瓶中应保持0/05MPa的余压/101/十一)大型施工设备、起重作业安全(6、7 ) 1
57、、水利水电主要大型施工设备:砂石料生产系统、混凝土拌合系统、门座式、塔式、桥式起重机、缆索式起重机、塔(顶)带机与供料系统等。大多数为特种设备。 具体见: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及2010年1月18日关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目录的增补通知 2、起重作业特种设备管理 (1)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督管理/102/2)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及使用安全准入制度: 特种设备制造必须由国家认可的具备资质的厂家生产,提供的合格产品。 特种设备(包括其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安装
58、、改造、维修的施工生产单位应 取得政府主管部门许可(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许可)。 特种设备检验应取得相应资质。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后监督检验、在用的定期检验/103/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周期与监督检验。 起重机械。一般定期检验周期为2年、电梯为1年【场(厂)内专用机动车为1年;压力容器按其评定的安全等级状况不同,则检验周期也有所不同,一般为3年】。 特种设备在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中和结束后,应由取得资质的专门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并登记注册,才方可交付使用单位使用/104/4)特种设备应建立以下安全技术档案资料: 制造单位、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测证明、使用维护
59、说明、技术资料等产品文件; 安装技术资料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检验合格文件; 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 日常使用运行状况记录;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特种设备制作、安装、改造及维修文件/105/3、起重作业“十不准吊” (1)超载不吊。 (2)重量不清、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昏暗不吊。 (3)***、吊挂不牢或不平衡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不吊。 (5)起重设备结构或零部件有***或损伤、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吊。 (7)遇有六级及以上风不吊。 (8)重物棱角处与***钢丝
60、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不吊。 (10)易燃易爆物品不吊/106/4、大件吊运作业过程安全控制 (1)大件吊装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审批、吊索吊具检查验收、起吊前安全许可及作业过程监督检查等工作流程的规定。 (2)大件吊运前必须制订安全技术措施、作业程序指导书,报送监理单位审核后方可实施。 (3)大件吊运前必须对起重设备、吊索、吊具等进认真仔细的检查,确认设备、吊索、吊具的安全性能。并经指挥人员、机长、监理各方签字认可后方作业。 (4)大件正式起吊前,必须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正式起吊前/107/5、起重机抬吊作业 采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 (1)起升钢